市能源生态园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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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监督及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技术规范书签订10天内,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滤水器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近容量相同类型的滤水器制造、大于20台、运行两年以上的成功经验,且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本技术规范书将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9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KKS编码在技术规范书签订时提供。
1.10凡带有▲的为必具备的条款,若不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将导致投标技术得分为零分。
2.工程概况
2.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市能源生态园
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二期工程,日处理城市垃圾1500t,年处理50万t。
工程配置:本项目属于二期工程,建设2条750t/d垃圾焚烧线,本项目2条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汽轮发电机组。
2.2工程气象条件
中国南部海滨城市。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开式循环水水质
本工程开式水取自机组循环冷却水。本期工程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源,近期规划采用城市自来水+渗沥液处理系统出水(满足回用要求),远期规划采用城市再生水+渗沥液处理系统出水(满足回用要求)。渗沥液处理系统出水设计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标准的要求,详见表3.1-1。
表3.1-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单位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
1 pH值 6.5~8.5
2 悬浮物 mg/L -
3 浊度 NTU ≤30
4 色度 度 ≤30
5 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
6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60
7 铁 mg/L ≤0.3
8 锰 mg/L ≤0.1
9 氯离子 mg/L ≤250
10 二氧化硅(SiO2) mg/L ≤50
11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12 总碱度(以CaCO3计) mg/L ≤350
13 硫酸盐 mg/L ≤250
14 氨氮(以N计) mg/L ≤10
15 总磷(以P计) mg/L ≤1
16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000
17 石油类 mg/L ≤1
1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0.5
19 余氯 mg/L ≥0.05
20 粪大肠菌群 个/L ≤2000
城市再生水水质见表3.1-2。
表3.1-2 城市再生水水质资料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2017.02.16 2017.03.10
总钾 mg/L 19.4 4.46
总钠 mg/L 318 54.9
总钙 mg/L 49.1 9.43
总镁 mg/L 36.8 5.26
总铁 mg/L 未检出(<0.03) 0.10
总铝 mg/L 未检出(<0.09) <0.09
总钡 mg/L 未检出(<1.7) <1.7
Cl- mg/L 569 639
SO42- mg/L 90.7 81.0
HCO3-(以CaCO3计) mg/L 35.9 53.1
CO32-(以CaCO3计) mg/L 未检出(<2.0) <2.0
NO3-(以N计) mg/L 13.8 10.0
NO2-(以N计) mg/L 0.07 0.117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294 225
甲基橙碱度 mmol/L 0.72 1.06
酚酞碱度 mmol/L 未检出(<0.04) <0.04
pH值 无量纲 6.57 7.04
氨氮 mg/L 0.23 0.07
游离CO2 mg/L 43 33
CODcr mg/L 17 16
BOD5 mg/L 3.6 3.4
溶解性固体 mg/L 1.57×103 1.17×103
悬浮物 mg/L 未检出(<4) 4
总磷(以P计) mg/L 0.48 0.19
全硅(SiO2 ) mg/L 37.6 12.7
TOC mg/L 3.5 3.6
游离氯 mg/L 未检出(<0.03) <0.004
浊度 度 <3 <3
Sr mg/L 0.432 <0.1
非活性硅(以SiO2计 ) mg/L 4.9 1.6
NH4+ mg/L 0.23 0.07
OH- mg/L 未检出(<2.0) <2.0
Fe2+ mg/L 未检出(<0.03) <0.03
Fe3+ mg/L 未检出(<0.03) 0.08
非碳酸盐硬度(以CaCO3计) mg/L 258 172
碳酸盐硬度(以CaCO3计) mg/L 35.9 53.1
负硬度 mg/L 未检出(<2.0) <2.0
全固形物 mg/L 1.58×103 1.17×103
灼烧减量 mg/L 700 520
为控制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循环水水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循环水系统的腐蚀和微生物污堵,循环冷却水采取加缓释稳定剂和杀生剂的联合处理方式,设一套缓释稳定剂加药装置(两箱两泵)和一套杀生剂加药装置(两箱两泵),水质稳定剂的种类及加药量应根据动态试验结果最终确定,杀生剂采用外购工业次氯酸钠,采用间断投加方式。
3.2滤水器设计条件
3.2.1滤水器布置在汽机房内,为室内布置。
3.2.2 滤水器为电动、全自动清洗、立式结构。
3.2.3 ▲滤水器参数:以下流量、参数称为滤水器的额定流量、参数,为初步计算值,签订合同后,若流量、参数变化±10%,投标方应承诺价格不变。
序
号 项目 单位 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 备注
1 型式 电动旋转自动冲洗立式滤水器
2 工作压力 MPa(g) ~0.25
3 设计压力 MPa(g) 0.6
4 设计流量 t/h 1800
5 最大流量 t/h 1900
6 水温 ℃ ≤38
7 过滤精度要求 mm ≤1.5
8 水阻 mH2O ≤2.5
10 台数 1
3.2.4 ▲材质:滤水器外壳、滤网及滤网转轴采用不锈钢材质,材料采用316L.。
4.▲技术要求
4.1 技术要求
4.1.1自动旋转滤水器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特别在水质变恶劣情况下,仍能平稳连续工作。
4.1.2自动旋转滤水器本体及支座设计应能满足当地地震烈度所必须的强度要求,并保证结构上的完整性。
4.1.3自动旋转滤水器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电动滤水器的转动部位的轴承全部使用进口轴承(SKF)。
4.1.4开式水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采用全自动操作方式,在滤水器运行中,当滤网结污垢,滤网压差升高至设定值时,能自动开启反冲洗机构及各排污阀,对滤网进行反冲洗,直至滤网压差降低到设定值以下,自动关闭反冲洗机构及各排污阀。滤网均设有前后压差测量装置。也可设定期清洗周期和清洗时间,进行自动操作。
开式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差压值控制在 ~ mmH2O范围内;
开式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最大差压达到 mmH2O时,能自动开启反冲洗机构及各排污阀,滤网自动进行反冲洗;
开式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当压差回到 mmH2O时,自动关闭反冲洗机构及各排污阀,自动停止反冲洗。
4.1.5开式水电动滤水器设有 个单元滤芯,每个滤芯每次反冲洗时间小于 秒,且一次清洗带走的水量小于相应时间内额定流量的4%。电动滤网除差压控制外,还可以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间内,无论差压是否达到某一定值,均自动清洗一次。反冲洗时间间隔时间 小时,其设定值也可根据现场实际参数调整。
4.1.6滤水器的进出口应能承受管道作用力和力矩。
4.1.7滤水器设有排气口及排污口,并带有排空气阀及电动排污阀。滤水器的所有阀门采用316L不锈钢,国产阀门采用哈阀、青岛电站阀门厂、中核苏阀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4.1.8开式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排污转子的驱动方式为电动,反冲洗电动执行机构采用一体化智能型 (含动力控制装置或伺服放大器)。
4.1.9电动滤水器滤网壳体设置450mm的人孔门,并保证网芯在局部破坏时只需通过人孔门单独进行更换或修理。
4.1.10滤水器应带有各接口反法兰及其所有连接附件。
4.1.11为方便检修起吊,需要起吊的零部件应设置起吊挂耳。
4.1.12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地脚螺栓等安装材料。
4.1.13滤水器具有压降报警功能和就地手动功能。
4.1.14各部件表面、通道、孔眼均平滑无毛刺。
4.1.15滤网网芯的使用寿命为30年以上,并为多片可单独拆卸、更换的结构。网眼无连孔、破孔等缺陷,并且排列整齐。
4.1.16对电动滤水器轴承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滤水器强度和刚度设计能承受介质压力及压差,滤水器带有支座,安装时与基础用地脚螺栓连接,能承受管道传递的力和力矩(力和力矩同时发生作用),且能同时承受地震荷载。
4.1.17同型号设备的零部件(包括备用品)都应是完全可以互换的。
4.1.18外购件都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4.2 技术参数
闭式水冷却器用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技术数据如下,以满足技术要求为准,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提交资料招标方确认。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据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据
1 型号 / 投标方填写 11 流量 t/h 1800
2 工作压力 MPa 0.2 12 滤网材料 316L
3 工作温度 ℃ ≤38 13 滤网孔径 mm ≤1.5
4 设计压力 MPa 0.6 14 进水管径 mm DN600
5 设计温度 ℃ ≤50 15 出水管径 mm DN600
6 设备净重 kg 投标方填写 16 进口接管规格 mm 暂定Φ610×11
7 满水重量 kg 投标方填写 17 出口接管规格 mm 暂定Φ610×11
8 筒体材质 316L 18 电动机功率 kw 投标方填写
9 外形尺寸 mm 投标方填写 19 检修最重件名称 投标方填写
4.2仪表和控制
4.2.1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应能实现DCS远方监控,通过单元机组DCS的操作员站自动或远方操作,完成对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的控制和监测,同时保留就地操作功能。投标方应提供实现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各项功能的控制方案及仪表清单、I/O清单,与DCS厂家密切配合,实现远方监控功能。投标方提供供货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检测仪表、取样部件、导管、仪表阀门、检测元件、传感器等,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4.2.2投标方应提供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就地控制箱,可在就地控制箱实现就地手动操作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及排污门,以及自动控制。就地控制箱面板上的按钮及指示灯下均有不锈钢铭牌标记。控制面板上的按钮及指示灯最少包括:
铭牌 类型 颜色
反冲洗装置启动(正转) 按钮 黑
反冲洗装置启动(反转) 按钮 黑
反冲洗装置停止 按钮 黑
反冲洗装置启动(正转) 指示灯 红
反冲洗装置启动(反转) 指示灯 红
反冲洗装置停止 指示灯 绿
反冲洗装置故障 指示灯 黄
反冲洗装置就地/自动 转换开关 黑
排污阀打开 按钮 红
排污阀关闭 按钮 绿
排污阀打开 指示灯 红
排污阀关闭 指示灯 绿
排污阀故障 指示灯 黄
4.2.3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的自动控制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箱内实现。就地控制箱内同时预留至DCS的硬接线接口。就地控制箱至DCS的硬接线I/O最少包括:
I/O名称 类型 备注
反冲洗装置启动(正转) DO 1=OPEN 接点容量220V AC,5A
反冲洗装置启动(反转) DO 1=OPEN 接点容量220V AC,5A
反冲洗装置停止 DO 1=CLOSE 接点容量220V AC,5A
反冲洗装置启动(正转) DI 1=OPEN 无源干接点
反冲洗装置启动(反转) DI 1=OPEN 无源干接点
反冲洗装置停止 DI 1=CLOSE 无源干接点
反冲洗装置故障 DI 1=FAIL 无源干接点
反冲洗装置就地/自动 DI 1=AUTO 无源干接点
排污阀打开 DI 1=OPEN 无源干接点
排污阀关闭 DI 1=CLOSE 无源干接点
排污阀故障 DI 1=FAIL 无源干接点
滤网差压 AI 4~20mA 差压变送器
4.2.4投标方配供的检测仪表及控制设备应能满足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4.2.5随主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过程开关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并根据安装地点的要求,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防盐雾的有关要求。
4.2.6电动执行机构均选用智能一体化产品,由招标方在英国罗托克IQ3系列, SIPOS Q FLASH 7系列、ABB Ontrac系列中选择,以上阀门需要附带至少1台调试用遥控器,如通过面板按钮调试则无需提供。阀门执行器输出力矩须达到所带负载设计开、闭力矩的150%。电动执行机构还应具有开/关方向的限位开关和力矩开关,开关为两对独立的两常开和两常闭接点,接点容量为220VAC,3A。执行机构电源为380V AC。
投标方在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详述所供设备启动、停止、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报警、连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说明配供的检测控制设备的特性、功能、原理及调试、安装、使用的注意事项。并详细列出设备运行中的各项参数的量程、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动作值。
4.2.7供货范围内所有压力表按照安徽天康、川仪、北京远东中选择,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认。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压力表有校验合格、有铅封、有高低限位红线。所有压力表带有两个活动红色警示指针,可根据每个信号不同运行范围而设定指针位置;
4.2.8每台滤水器设3台差压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应配有排气组件并配有液晶显示表头。滤水器设有进口、出口就地压力指示表。变送器为美国Rosemount的3051系列。所有就地测量仪表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预制取样管、一次门、二次门及排污门等)。所有承压的仪表管采用304不锈钢、仪用压缩空气母管及支管以及至仪表及控制设备的分支管路均应采用304不锈钢。隔离阀后部的管道接头可采用压接式管接头(锥度接头), 但须招标方批准。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及仪表管路接头等选用进口SWAGELOK、FITOK优质产品;仪表管路采用?14×2不锈钢管。每台差压变送器配备2个一次门、2个2次门、1个平衡门、2个排污门。
4.2.9招标方DCS应能对开式水系统滤水器内每个独立设备和仪表进行监控。
4.2.10仪表和控制装置设备信号制式:
4.2.11模拟量输入/输出信号:4~20mA DC;
4.2.12开关量输入/输出信号为无源干接点信号:接点容量为220VAC,3A。
4.2.13在电动执行机构电源或信号故障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4.2.14电动执行机构为可逆断续工作制,每小时接通次数应至少满足1200次。
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
1.基本误差:≦±1.5%
2.回差:≦1%
3.死区:0.5~3%
4.阻尼特性:≦3次半周期
5.额定行程时间:≦25S±10% ≦40S±10%(对额定力矩6000Nm)
6.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7.外壳防护等级:IP67
8.始终端可调范围:0-20° 70-90°
9.机械寿命:107次
4.2.15如在技术协议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内容,最终如何选择由招标方确定。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须的部件,即使供货清单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招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无条件补足。招标方供货的最终设备数量及参数应以满足系统可靠运行、现场施工和技术协议要求为准,如设备数量、参数有变化,不引起商务变化。
4.2.16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源取自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就地控制箱。投标方应在就地控制箱内预留执行机构的电源空开及电源接线端子,接线端子选择菲尼克斯,备用端子数量为总数的15%。控制箱材质为304拉丝不锈钢,厚度2mm。控制箱内电气元件选用施耐德。控制箱尺寸(暂定):900(高)X600(宽)X400(深)。
4.2.17投标方供货范围内仪控设备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设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制造厂商
一 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
1 排污阀电动执行器 投标方填写 套 1 SIPOS FLASH7、ROTORK IQ3
2 差压变送器 见下表 套 1 ROSEMOUNT 3051S EJA-E系列 ABB266系列
3 压力表 见下表 件 2 安徽天康、川仪、北京远东中
4 仪表阀门 个 7 美国世伟洛克(Swagelok)飞托克(FITOK)、BU-TECK
4.2.18压力表的规格型号及接口要求:
测量范围 投标方填写
量程 投标方填写
工作压力 投标方填写
精度等级 1.6
表盘直径 φ150(Y-150)
插入长度 投标方填写
内置套管 抽芯式
接头连接螺纹 M20×1.5
仪表阀及冷凝圈接头 M20X1.5;仪表侧内丝,取压管侧外丝
冷凝圈 直径95mm
外壳防护等级 ≥IP65;充油防震型
4.2.19差压变送器的规格型号及接口要求:
被测介质 投标方填写
工作压力 投标方填写
工作温度 投标方填写
最大差压 投标方填写
常用差压 投标方填写
量程 投标方填写
最小流量 0t/h
工艺管道规格 投标方填写
工艺管道材质 投标方填写
精度等级 0.005
一体化产品结构 包括配对法兰、螺栓螺母垫片、引压连接、一次阀、一体化三阀组、差压变送器。
4.4 电气设备要求
4.4.1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当于上述标准的IEC有关标准。
4.4.2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应与被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所有电动机均应为YX3系列及其派生产品(执行《YX3系列(IP55)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80~355)》JB/T 10686标准)、或效率与之相当的类似产品,其效率应不低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8613-2006中的2级效率标准,严禁使用2011年起被强制淘汰的Y系列产品。
4.4.3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频率为50Hz。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3%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发生变化,若两者变化都是正值、两者之和不超过6%;或两者变化都是负值或分别为正与负值、两者绝对值之和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能维持额定功率。
4.4.4 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5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并假定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4.4.5 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不大于6.5倍额定电流。
4.4.6 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电动机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
4.4.7 电动机定子绕组接线为Y接线,引出三个接线端子,接线盒的大小应能满足1.67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相应截面电缆的正常引入。电动机应有2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的下面。
4.5 设备材质要求
4.5.1材料的选用应满足设备的工作条件,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运行。
4.5.2材料进厂应进行材料试验,保证材料的化学、物理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4.5.3应按有关国标或制造厂选用的标准标出主要零部件材料牌号,当没有这些牌号时,应标明材料制造厂家,材料的物理特性、化学成分。
4.5.4过滤器外壳及盖板、过滤网及滤网转轴等均应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
5.质量保证
5.1 设计制造标准
5.1.1 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和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5.1.2 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
5.1.3 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
5.1.4 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
5.1.5 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为准。
5.1.6 在与上述标准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投标方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
标 准 代 号 名 称
GB3077 滚动轴承一般技术条件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形式代号
GB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3323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ZBJ04005 渗透探伤方法
GB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4942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
GB/T 10611 工业用网 标记方法与网孔尺寸系列
GB/T 10612 板厚<3 mm 的圆孔和方孔筛板
GB/T 10613 工业用筛板 板厚≥3 mm的圆孔和方孔筛板
GB/T 17492 工业用金属丝编织网技术要求和检验
GB/T 19360 工业用金属穿孔板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5330 工业用金属丝编织方孔筛网
GB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3306 标牌
5.1.7 除上述标准外,投标方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最新版本规程 (但不低于)的有关规定(合同及其附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5.2 质量保证
5.2.1根据本技术规范,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5.2.2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2.3投标方应保证设备能满足本标书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投标方有义务进行改进。如因设备改进延误工程工期,投标方负有完全责任,按合同条款解决。
5.2.4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
5.2.5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5.2.6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5.2.7设备质保期:自机组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后,投标方收到性能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性能验收合格证会在机组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后三个月内颁布。如在质保期内如因设备本身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修理或更换。
5.2.8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投标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免费更换。
5.2.9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方仍应积极配合招标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5.2.10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招标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6.清洁、油漆、标志、装卸、运输与储存
6.1 清洁
6.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6.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6.1.3 若有进行溶剂清理的必要时,应按国家或部颁标准“溶剂清理”要求进行。
6.1.4为防止在运输、保存期间设备的锈蚀,应选用有效的防腐措施。
6.2 油漆
6.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6.2.2 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颜色由招标方指定,投标方通知。
6.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说明。
6.3 标志
6.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KKS编码、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主要规范。
6.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JBB-82《产品标牌》的规定。
6.3.3 包装标志
(1)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有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6.4 装卸、运输与储存
6.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6.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6.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6.5 保管说明
投标方应提供贮存和运输说明书,其中应包括对定期检查或存放保养的要求。
7.设备规范表格
7.1滤水器技术数据
以满足技术要求和设备功能为准,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提交资料,招标方确认,技术数据以最终提交的正式资料为准。
序号 项 目 单位 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
1 设备型式 投标方填写
2 设备型号 投标方填写
3 设备台数 台 1
4 介质性质 循环水
5 工作压力 MPa.g 0.25
6 工作温度 ℃ ≤38
7 设计压力 MPa.g 投标方填写
8 试验压力 MPa.g 投标方填写
9 设计温度 ℃ 投标方填写
10 滤网过流面积 m2 投标方填写
11 额定流量 m3/h 1800
12 最大流量 m3/h 1900
13 滤水器水阻 kPa ≤2.5
14 过滤网及滤网转轴材料 316L
15 外壳及盖板材料 316L
16 滤水器过滤精度 mm ≤1.5
17 进口规格 MPa/mm PN0.6/DN600
18 出口规格 MPa/mm PN0.6/DN600
19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型号 投标方填写
20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功率 kW 投标方填写
21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额定电压 V 投标方填写
22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频率 Hz 投标方填写
23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效率 % 投标方填写
24 反冲洗机构电动机功率因数 -- 投标方填写
25 设备外形尺寸 mm 投标方填写
26 设备净重(包括所有配套附件) kg 投标方填写
27 设备运行重量净重 kg 投标方填写
8.供货范围
8.1一般要求
1.2.3.4.5.6.7.8.8.18.1.1本规范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8.1.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协议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8.1.3本次招标设备包括1台开式水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及其附件。
8.1.4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性材料,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8.1.5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安装及试运行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8.1.6三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给出具体清单供甲方选择。电厂安装及试运行期间损坏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无偿提供。
8.1.7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8.2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8.2.1设备数量,1台。
8.2.2滤水器供货范围
包括旋转电动机、过滤网、滤网转轴、外壳、盖板、进出口反法兰及连接件、安装支座和地脚螺栓及连接件,反冲洗机构及控制装置、仪表、排气阀及电动排污阀等
8.2.3供货范围表
供货范围如下,但不限于如下所列,以满足技术要求和设备功能为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全自动滤水器-全自动排污过滤器 台 1
(1) 滤水器本体(含过滤元件等) 套 1
(2) 减速机 台 1
(3) 电动排污阀 套 1
电动执行机构 套 1
排污阀 套 1
(4) 差压变送器 套 3
(5) 配套压力表 套 1
(6) 放气阀、放水阀及附件等 套 1
(7) 接口反法兰及连接件/配套地脚螺栓等 套 1
8.2.4备品备件
随机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三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9.技术资料
9.1一般要求
1234567899.19.1.1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文本。
9.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和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9.1.3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在技术规范签订后10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由招标方确认)及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的图纸资料6份(招标方4份,设计院2份)及电子文件光盘2份(招标方和设计院各一份),其中word文件为2003版,图纸为AUTOCAD2004版。
9.1.4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阶段。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9.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在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9.1.6投标方必需提供主设备及其全部附属部件日常维护、临检、小修、大修的周期、项目及检修工艺。同时还必需提供常见故障的检查判断方法、标准和处理工艺。
9.1.7检修及处理工艺的内容应分部件、分项目、分步骤详细描述,应包含工器具、材料、图纸、工艺过程和工艺要求等具体内容。
9.1.8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9.1.9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5套。
9.1.10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9.2技术文件和图纸
9.2.1在设备投标阶段,投标方需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1)供货清单;
(2)运输方式(铁路、水陆);
(3)基础荷载和地脚详图;
(4)设备外形尺寸图、内部结构图、荷载资料;
(5)设备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
9.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于技术规范书签字后1周内提供,清单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1)技术资料及图纸清单;
(2)供货清单;
(3)基础荷载(包括满水、运行等工况)和地脚详图;
(4)设备外形尺寸图、荷载资料;
(5)设备系统图;
(6)仪表及阀门的控制原理接线图及详细的说明书;
(7)仪表清单。
9.2.3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提供就地控制柜电气元件清单、I/O清单等。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9.2.4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10.综合进度
为实现工程进度要求,投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设计、制造、外购件采购及预组装、内部测试、装箱和发货至安装现场。投标方要确保不会由于供货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发货前请联系招标方项目部,经招标方项目部确认后方可发货。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随主设备一起供货。
11.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1.1概述
11.1.1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11.1.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11.2工厂检验
11.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1.2.3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11.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11.2.5设备的关键部件在出厂前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费用计入合同总价。投标方在中标后向招标方提交验收计划。
11.2.6设备的关键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和探伤检查,并提供试验报告。
11.2.7投标方应至少提前15天将制造、组装等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的日期、地点通知招标方参加检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部工程试验文件经认可的副本。
11.3性能验收试验
11.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11.3.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11.3.3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72+24小时试运之后1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商投标方确定;单台设备的试验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1.3.4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11.3.5制造、安装和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工厂试验
投标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中的要求。
现场试验
招标方将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求。
11.3.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书中提出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招标方确认。
11.3.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11.3.8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章节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11.3.9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11.4设备监造
11.4.1招标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方在国内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投标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11.4.2原材料在加工前应在招标方复检后,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11.4.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11.4.4投标方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11.4.5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11.4.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得擅自调换。
11.4.7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11.4.8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11.4.9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11.4.10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12.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2.1技术服务
12.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12.1.2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12.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运行时间相一致。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2.1.4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12.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2
3
12.1.6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天数;
2)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3)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12.1.7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1.8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2.1.9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12.2 培训
12.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2.2.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12.2.3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12.3 设计联络
在必要的情况下,投标方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招标方所在地进行必要的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买卖双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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